该学校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参考*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单独招生考试。以下是相关条款说明:
1.学校将组织命题、组考和评卷工作,以确保招生考试的公正性。
2.今年参加学校单独招生考试的湖南考生分为两类,即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非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包括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
3.考试分类、考试科目和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考试分类: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考报名信息,将考生分为Ⅰ类和Ⅱ类两类:
1)Ⅰ类考生是指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的应届(2023届)高中毕业生;
2)Ⅱ类考生是指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或成绩不全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以及同等学力考生。
学校将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首先,我们将优先录取将我校作为*志愿的考生。一旦招满*志愿学生,如果某些专业仍有招生计划的余额,我们将向社会公布所剩下的专业及计划数。同时,我们将组织第二志愿填报了缺额的专业(或者填报服从专业调剂)但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考试和录取。在第二志愿的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方面,与*志愿的规定是相同的。
该校将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名数据来认定应届普通高中生和非应届普通高中生两类考生,并参考其高中学业考试成绩。如果报名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考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报名点认证后方可更改类别。如果无法提供材料或者认定结果,则以报名数据为准。 对于没有参加学业考试或没有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生,其将必须遵循非应届普通高中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并且根据非应届普通高中生的类别来进行录取。
各类别考生的录取方法是根据各专业的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直至所录满为止。如果优先考虑的*专业已经录满,接下来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如果第二专业的招生计划也已经满额,则考虑考生填报的第三专业进行录取,以此类推,一直到考生填报的*后一个专业。如果有未被录取的考生,他们的录取将服从同时成绩和各专业剩余计划的高低关系,在所有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