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工中级(四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④或相关专业⑤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汽车维修工职业有汽车维修检验工、汽车机械维修工、汽车电器维修工、汽车玻璃维修工、汽车美容装潢工、汽车车身整形修复工、汽车车身涂装修复工和二手车整备工共8个工种,有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共5个等级。
使用工、夹、量具和仪器仪表、检修设备,维护、修理和调试
汽车及特种车辆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汽车维修工二级技师证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