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0余年办学历程中,筚路蓝缕、栉风沐雨、励精图治、奋勇开拓,为社会培养了十二万多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训了数万名企业经理、项目经理和建筑业专业技术人员,被誉为湖南建设人才的摇篮和百万建筑湘军的"黄埔军校"。
*章 总 则
*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54号),结合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全称为湖南城建职业技术,位于湖南省湘潭市,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42号。
第三条 是*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批准、湖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按*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名称:湖南城建职业技术,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纪委(纪检监察处)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院27个专业均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 根据我院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计划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 我院2023年单招总计划为2500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终学费标准以2023年湖南省物价主管*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招生科类,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一)1、2、3、5类及退役军人考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系部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标准 (元/年) |
建筑系(440) | 建筑设计 | 110 | 7500 |
建筑室内设计 | 110 | 7500 | |
城乡规划 | 60 | 5060 | |
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方向) | 50 | 7500 | |
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建筑可视化方向) | 50 | 7500 | |
风景园林设计 | 60 | 7500 | |
建筑工程系(540) | 建筑工程技术 | 340 | 5060 |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 | 50 | 4600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50 | 7500 | |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 | 50 | 4600 |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50 | 4600 | |
管理工程系(535) | 工程造价 | 290 | 5060 |
建设工程管理 | 95 | 4600 | |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 50 | 4600 | |
现代物业管理 | 65 | 4600 |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35 | 4600 | |
建筑设备工程系(445)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185 | 4600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55 | 4600 |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55 | 4600 |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50 | 4600 | |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 | 50 | 4600 |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50 | 4600 | |
市政与路桥工程系(410)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140 | 4600 |
市政工程技术 | 90 | 4600 |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65 | 4600 | |
道路工程造价 | 60 | 4600 | |
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 | 55 | 4600 | |
退役军人 | 专业任选 | 10 | —— |
体育特长生 | 专业任选 | 20 | —— |
合 计 | 2400 | —— |
(二)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考生类别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标准 (元/年) |
社会人员 | 建筑工程技术 | 40 | 5060 |
工程造价 | 30 | 5060 |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30 | 4600 |
第四章 报名方式
第十一条 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院单独招生。
第十二条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2月28日。
第十三条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我院实行志愿优先录取,在完成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如有剩余计划,再举行二志愿考生考试,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志愿报考我院。
第十四条 具体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
第十五条 退役军人及社会人员资格证明材料提交:2023年2月28日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湖南省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界定表及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到(高新校区)*生服务中心206办公室办理资格确认手续。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往届生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
(2)农民工:半年以上职工社保缴费记录、劳动用工合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半年以上用工单位工资发放记录,上述四项情形一项以上证明材料。
(3)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4)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5)企业在岗人员: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或社保缴费记录。
(6)技能竞赛获奖学生申请*证明资料提交:
1)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申请*录取,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读中职学校及其行政主管*出具意见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入学审核表》。
2)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申请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需在2023年3月8日前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高新校区)教学楼206办公室。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第十六条 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历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免文化成绩测试的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院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 报名费缴纳:2023年3月1日—3月11日,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80元。缴费流程详见单独招生网,:
第十八条 准考证打印:2023年3月10日—3月11日,具体方法详见单独招生网,:
【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或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于2023年3月10 日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