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中(或中专)毕业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四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大专学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4、取得本科学历的人员;
5、高等本科院校(大一、大二)就读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的学生;
6、高等本科院校(大三、大四)学生。
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高中(中专)或大专学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特别提示:通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考试的人员,还需提交综合评审论文和参加综合评审答辩
三)、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二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
3、取得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特别提示:通过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考试的人员,还需提交综合评审论文和参加综合评审答辩。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点击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