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婚姻家庭研究会首席*,婚姻家庭教育*。1940年4月出生于四川省筠连县,1964年于北京*。社会科研究员,健康与情感教育*;陶行知研究会教育专业会名誉主任;婚姻家庭研究会*会副主任。1993年获授予的"社会科学领域特殊贡献*"荣誉证书并特殊津贴。曾任《国外社会学》主编。出版了《现代的婚恋与性》、《两性何处去》、《婚姻家庭的科学》、《走向婚姻》、《天涯何处觅佳偶?》、《婚姻旅程探幽》、《解读性的奥秘》等专著:主编了《青苹果丛书》(包括《男孩女孩长大了》、《少男少女知多少》、《爱在》、《引领孩子度青春》等),其独到的学术见解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被社会各界人士广为接受和传播,深受广大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中青年读者和青少年及其家长们的喜爱!
【婚姻家庭师的就业方向包括】
(1)各级妇联、工会、民政、计生、门的婚恋中心,妇女机构等;
(2)婚姻家庭中心,婚姻律师事务所,取 证单位,婚姻介绍所,婚庆服务机构等;
(3)家庭教育机构,儿童辅导培训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等;
(4)社区服务中心,社区会所,家政服务机构,家庭服务机构,健康健身会所等;
(5)各地情感,心理中心等;
(6)、电视、广播的婚恋栏目撰稿人、辅导*等;
(7)做,自办婚姻家庭中心(本培训提供开业指导服务)。
【婚姻家庭师证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具备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
3.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4.具有开展婚姻家庭工作的能力和专业素养。
报考专业条件;
1.具备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法律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2.具备一定的心理或婚姻家庭实践;
3.具备的中文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熟练办公和互联网技术,能够进行网络和线上服务。
婚姻家庭师证可以个人的职业魅力,让客户更加信任和尊重个人,从而个人的职业吸引力和竞争力。婚姻家庭师证可以帮助个人建立个人品牌形象,展示个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增强个人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公序良俗是指社会公认的秩序和良好的习俗。遵循公序良俗,是指婚姻家庭师在服务中的言行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一个合格的婚姻家庭师必须具有到位的法律意识,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正确认识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利、法律责任,做到知法、、守法,不仅在中注意把法律知识传介给求助者,而且在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增强法制观念,遵守法律规定,履行法律义务,杜绝犯罪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出色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