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
鉴定考试方式: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两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60分及格。基础知识考试采取标准化试卷书面测试方式。专业能力考试采取闭卷书面测试方式,考核的题型包括计算分析题、问答题和案例分析题等,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核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证书颁发: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人民共和国证书》,证书上加贴“*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证签,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一)、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中(或中专)毕业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四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大专学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4、取得本科学历的人员;
5、高等本科院校(大三、大四)学生。
1、高中(中专)或大专学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特别提示:通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考试的人员,还需提交综合评审论文和参加综合评审答辩。
(三)、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申报条件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大一寸白底彩色照片6张,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填写《广东省个人鉴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