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申报条件——*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大本学历,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取得*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取得*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