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东学会计培训,江东初级会计职称学习班
根据学员情况就近安排学习,可预约试听课程:
我的个体工商户执照已经下来了,下一步我需要到哪个部门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谢谢
答:根据征管流程的规定: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填报《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个体经营)》并提供下列资料向生产经营所在地联合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1.个体工商户: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其中:个体道路运输户所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地址为“流动”且居民身份证上注明的地址不在大连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需提供住址为大连行政区划内的合法身份证件)。
(3)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地址为“流动”的个体道路运输户不须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加油站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
--------------------------------------
注:电话预约/咨询,并预约免费试听,报名享优惠
咨询电话:
手机/微信:
咨询
地址:多个校区,您可就近选择入学
温馨贴士:为不影响你的学业,来校时请先电话或咨询,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课程咨询老师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