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2)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3)取得*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4)取得*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开课时间:每年举行两次培训班,上半年在3月上旬开课,下半年在9月上旬开课。
考试时间:每年举行两次*统一考试,上半年在5月上旬,下半年在11月下旬。
证书颁发:考试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人民共和国证书》,证书上加贴“*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证签,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报名资料:
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照片要求人像清晰,凡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以及采用彩色打印机自行打印的照片,照片背面为银色反光膜的均不予受理。),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填写《广东省个人鉴定申请表》
本校地址:
吉*堂:珠海市吉大景园路16号
热线电话: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