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课时间:每年举行两次培训班,上半年在3月上旬开课,下半年在9月上旬开课。
考试时间:每年举行两次*统一考试,上半年在5月上旬,下半年在11月下旬。
证书颁发:考试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人民共和国证书》,证书上加贴“*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证签,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2)取得本职业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4)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2)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3)取得*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4)取得*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吉*堂:珠海市吉大景园路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