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
专业名称:普通护理专业
招生层次:中专/大专
培养目标:主要学习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医学基础、预防保健的基本理论知识,受到护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临床护理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对服务对象实施整体护理及社区健康服务的基本能力
课程设置: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原微生物及免疫学基础、病理学、药理学、预防医学、护理伦理学、护理心理学、健康评估、基础护理学、护 理管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五官科护理学、精神病护理学、传染病护理学、皮肤病护理学、社区护理学、急救护理等20余 门课程。
就业方向:面向各级各类医院、疗养院、社区医院、企事业单位医务室等*,从事护理、保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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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何加强对中职*免学费和*助学金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答: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责任人,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应当制定本校*免学费、*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助学工作。应当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要加强财务管理,建立规范的预决算制度,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综合预算,收支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年终应当编制决算,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要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地方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对所辖中等职业学校上报的资助信息进行审核,并负责对直属中职学校的资助信息进行公示。建立举报投诉受理及查处结果跟踪制度。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和*助学金集中发放模式。各有关*要定期组织对所属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地职业教育行政管理*应当对中等职业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清查并公示,对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其享受*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金的资格。应当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监管,对享受资助政策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条件、学费标准、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督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依法办学,规范收费。
要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加强对"一牌两校"、"联合招生"、"学籍异动"等情况的监管,坚决杜绝"双重学籍"现象,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老年保健与管理是我院的2019年新增专业,我校自1958年建校以来已有60年的办学历史。我院被教育部、卫计委确定为"*二十一世纪护理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健康照护专业群成功申报为湖南省职业院校重点建设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基础护理技术》课程为湖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