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广东省*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管理会计方向)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管理会计方向)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粤财会〔2015〕4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于2015年9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我局会计科复核后上报省财政厅。(联系人:朱兰军;联系电话:2510635,13928007113;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广东省*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管理会计方向)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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