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珠海考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考生: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 〔2015〕4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 认真执行《*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 具备*教育*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报名信息表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二、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于2016年5月14日至18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举行,共10个批次。
初级资格考试时长共计3.5小时,其中:《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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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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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4日至18日(共5天、10个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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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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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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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原则。报名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仅接受持有我市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和程序。按照*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我市初级资格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至30日。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并按要求完成报名流程和上传相片。报考人员在完成上述网上预报名后,请持个人报名资料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和交费。个人报名资料包括:报名信息表以及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财会类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黑白免冠正面同底大一寸照片1张。
(三)现场报名确认。
1.现场报名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26日至30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30 -11︰30,下午2︰30-5︰00,星期六、日照常上班)。
2.报名地点:
市直(含香洲区、金湾区):珠海市会计从业人员考试服务中心(香洲区紫荆路30号5楼 联系电话:2510768)
斗门区:珠海市斗门区会计学会(斗门区井岸镇新民路19号内二304室 联系电话:7253232)
六、报名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31号)规定,2016年度我省初级资格考试费按75元/科收取。
七、考前培训
报考人员考前培训以自愿为原则,如需要参加培训的考生可自愿到珠海市财政局备案的具备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资格的培训机构报名。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