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曲靖职业技术大专招生报名章程(公办)
2021年曲靖职业技术招生报名章程(公办)
2021年曲靖职业技术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含了报考条件、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曲靖职业技术2021年招生报名章程计划
一、层次、性质
全称:曲靖职业技术
代码:14676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太和东路1308号(珠江源大道东侧曲靖职教园区)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
颁发证书:学生学完规定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后准予毕业,颁发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同时上报"*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电子注册。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面向全省16个州市招收高职(专科)学生1200人,实行小班教学制,预计开设50个教学班,具体情况见下表: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招生人数(人) | ||
文史 | 理工 | 三校 | ||
现代农业技术专业 | 510104 | 24 | 18 | 8 |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专业 | 510114 | 52 | 40 | 8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 | 600209 | 48 | 36 | 16 |
金融管理专业 | 630201 | 53 | 40 | 7 |
会计专业 | 630302 | 108 | 82 | 10 |
学前教育 | 670102K | 152 | 118 | 30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610215 | 50 | 40 | 10 |
电子商务 | 630801 | 25 | 18 | 7 |
旅游管理 | 640101 | 23 | 16 | 11 |
动漫制作技术 | 610207 | 25 | 18 | 7 |
智能控制技术 | 560304 | 54 | 40 | 6 |
小计 | 614 | 466 | 120 | |
合 计 | 1200 |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政策,落实"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2.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或参加云南省统一组织的"三校生"招生考试或参加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3.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按考生生源地划定的录-取批次、类别、控制线录-取。
4.按平行志愿原则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进行专业调剂。
5.各专业录-取不定男女比例,不加试相关科目,学校执行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录-取照顾政策。
6.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7.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凡被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期到校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9.已录-取的考生可通过省招考院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亦可在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10.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考生,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11.转专业说明。新生入学较好个学期结束后,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名,且所有科目都合格者,可自愿提出转专业申请,到教务处办理转专业手续,过时不再办理。
四、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云南省有关收费的政策,学费收取标准:4000元/学年.人;住宿费收取标准:600元/学年.人。
五、贫困生资助政策及奖学金
(一)贫困生资助政策
为促进教育公平,使录-取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了助学金、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校内资助、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具体资助标准,基本申请条件,申请、评审和发放及相关事项,详见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财务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二)奖学金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设立了奖学金、云南省*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云南省*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学生以及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
2.云南省人民*奖学金:一次性奖励6000元。
3.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
4.云南省人民*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4000元。
5.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一次性奖励2000元;二等奖学金,一次性奖励1000元;三等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元。
具体评选及奖励办法,以当年、云南省人民*有关政策为准。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名称:曲靖职业技术。
七、联系方式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太和东路1308号(珠江源大道东侧曲靖职教园区)
邮政编码:655000
八、本章程若与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相悖时,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院愿承担相关责任。
九、本章程由曲靖职业技术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曲靖职业技术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