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技能)课程
序号 | 课程名称 | 主要教学内容目标 |
1 | 声乐理论与演唱训练 | 掌握声乐表演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所学专业演唱的基本技能。使学生具备基本的合唱、合奏能力,具有初步的音乐辅导、排练指挥等社会文化艺术指导能力。 |
2 | 钢琴演奏 | 掌握钢琴演奏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所学专业演奏的基本技能。使学生具备基本的弹唱、合奏能力,具有初步的钢琴辅导、钢琴配弹等社会文化艺术指导能力 |
3 | 乐理基础知识 | 正确的记谱法、音程、和弦、节拍与节奏、调式、转调、移调等基本理论知识,理解各种力度、表情术语、演唱演奏记号的含义,培养良好的音乐感受力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
4 | 练耳 | 听记音程、和弦、节拍与节奏、旋律,听辨中外乐曲,掌握科学的听辨方法,具备较强的听辨能力,包括基本音准感、节奏感、记谱法、音乐表现力音乐记忆力以及音乐理解能力。 |
5 | 视唱 | 学习简谱以及无调号的高音谱表视唱,训练学生识谱即唱的能力,包括基本音准感、节奏感以及音乐表现力,并通过接触大量的曲目,让学生受到艺术的熏陶。 |
6 | 舞蹈基本功及剧目训练 | 训练学生舞蹈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主要解决手、眼、身、法、步的协调问题,结合教学进行各种剧目的观摩、排练。基本要求:通过训练以达到身体的直立感和稳定性、腿的"开、绷、直"。通过对各种剧目的观看、排练,及时检查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把它作为对学生的一种综合能力训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