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尊是一种自己尊重自己、爱护自己,并期望受到他人、集体和社会尊重与爱护的心理需要。因家庭环境、成长氛围,人际环境等方面的因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校承受了更多来自家庭、父母和自身的压力。
他们在物质上比较贫困,难以享受与其他人相同的生活和学习乐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脆弱的自尊应当在校园里得到保护。
立德树人是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学生资助工作的根本任务。学校必须健全资助育人机制,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尊和隐私,在育人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多的关注和倾斜,给予他们生活和学习上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为他们的兴趣培养、能力提升、视野开阔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
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尊,必须提高贫困证明的公信力、改良资助制度。学校不仅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应该有的放矢的去针对他们做相应的心理帮扶与疏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远离心理危机,形成健康心态。
如果学校资助育人工作滞后,就会导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忽视,终影响他们思想品德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