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云南经贸外事职业
二、学校代码:14212
三、学校地址:
1.云南经贸外事职业杨林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新城长松园1号路);
2.云南经贸外事职业海口校区(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400号)。
四、办学类型与层次:云南经贸外事职业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
五、学历证书:学生达到毕业资格审核条件后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同时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招生专业
设有海口、杨林2个校区,校园占地729.95亩,建筑面积65万平米,教*研仪器价值4379万元,建成校内实践基地42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14个;设二级(系)10个,有高等职业教育专业53个
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的各项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同一志愿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
2.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优先满足专业志愿靠前的考生。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录取我校使用考生所在省统考成绩。凡专业考试及文化考试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科录取线的学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区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总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