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是在云南经济管理医基础上分立设置的一所经批准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医药类高等院校。学校地理位置优越,现有昆明校区和安宁校区两个校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具有完备的教学生活设施,建有实验实训室 71 间,基础建设投资达 4.57 亿元,教*研仪器价值 4500 余万元。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引进各大高校、医院教授、主任医师、博士到校开展教*研工作。学校以科研促进教学水平不断,获、省厅级奖励多项。学校设有口腔医学(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类)、针灸推拿(临床医学类)、护理、中药学等 17 个专科专业。
师资力量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 50%,专任教师中研究生以上学历占 48%,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 58%。学校积极从各大高校、医院引进了一批*教授、、主任医师到校开展教学、科研、指导青年教师成长。学校还为教师搭建科研平台,鼓励教师以科研促进教学水平不断提升。校内教师屡次荣获多项级、省厅级奖励。
录取原则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二)学校在可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时,由于特殊原因,考生自愿申请录取到非专业志愿,且该考生投档成绩高于申请录取专业的低分,原则上学校可尊重考生意愿调剂。
(三)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四)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体检复查工作,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各类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省级招办未将考生电子档案投放到我校的,我校概不录取。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学生退回原高考报名学校和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