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永州职业技术招生工作,切实维护永州职业技术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为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基本情况
学校是面向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综合性高职院校.占地面积3362亩,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1亿多元,其中,仪器设备1.6亿元,馆藏图书90多万册。在职教职员工909人,其中,教授69人、副教授260人;有博士、硕士学位202人,专任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82%。开设32个高职专业,涵盖医学、农学、财贸、理工、机电、建筑、汽车等*门类,面向27个省市区招生,全日制大专在校学生1.7万人。有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级教改试点专业2个,重点建设专业5个,普惠性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精品专业和教改试点专业8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群1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生产实习实训基地2个。建有年产2万头生猪的集约化生态养殖场和开设508张床位的三级综合性附属医院。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顺利通过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验收,跻身高职院校100强,2016年3月,教育质量评价中心、科教评价网、武汉科学评价研究中心联合推出的《2016年及*专业评价咨询报告》,我院名列高职院校第77位,在湖南省排名第三位。
设有"职业技能鉴定所"和"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学生毕业后可获得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证书。
设立了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奖学金三级体系;制订和建立了一整套关爱贫困学生的制度和资助体系,如助学金、中职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此外,为贫困学生设立了勤工俭学岗位,采取订单培养、优先推荐就业岗位等举措,为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和就业开辟绿色通道。
毕业生可按相关政策通过专升本考试,升入协议本科院校深造。
在范围内建立了毕业生就业信息联络站和就业基地,与数百家大中型医院、企业、学校建立了实习和就业联系,对合格毕业生长期推荐工作。
招生原则及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由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录取过程接受纪检、考生、家长以及社会的监督。规则如下:
1、外语语种限英语。
2、除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外,其他专业男女生性别及比例不限。
3、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专业录取。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体格复检,复检不合格新生取消录取资格,退回生源地。
4、录取办法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予以退档。
(3)同分段考生按高考数学、英语、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5)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或拨打我院招生电话:0746-6367068、6666009查询;也可登录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录取状态。
(6)新生入学3个月内,复查其入学资格,凡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7)录取新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院招生处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周;未经同意逾期2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