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招生简章及计划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创办于1975年的湖南农*衡阳分院;1987年经省人民*批准改办湖南林业高等专科学校;1999年适应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经教育部批准由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改办为高等职业院校;2001年3月更为现名;2004年6月原衡阳市卫生学校整体并入,实行省林业厅、省教育厅双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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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招生简章及计划:
专业名称 | 计划类型 | 层次 | 科类 | 计划数 |
护理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130 |
助产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20 |
药学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25 |
中药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20 |
医学检验技术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25 |
药品生产技术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10 |
口腔医学技术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25 |
02.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招生要求
1.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采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程序: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录取;
3.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的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方式,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
4.优惠政策:按照各省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照顾优惠政策规定执行;
5.录取方式:异地远程网上录取;凡属按志愿录取或征求意见后本人同意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改录、不退档;
6.录取结果公布:按各省招生委员会或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03.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师资力量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现有级教学团队1个(园林植物栽培技术课程教学团队)、省级教学团队4个(园林技术专业、畜牧兽医专业、护理专业和森林生态旅游专业教学团队),为全省具有评定讲师资格的极少数高职院校之一;现有在编职工932人,其中专任教师753人,教授及相应职称42人,副教授及相应职称238人,博士、硕士生导师22人;外聘教师180人(高级职称90人)
04.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实训设备
现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已建成各专业课程实验室、实习实训室20余间,完全能满足日常教学及专业技能培训要求。在衡阳市、湖南省及部分省份县级以上各类医院、药剂科、检验科、大中型中药制药厂、生物制药企业、医药经营企业、口腔医院及牙科技术中心为主的实习实训和就业基地90多个。各种教学资源丰富,教学和研究稳步推进,学生知识面不断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