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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1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2-04-25 11:36:54     浏览:359    
   2010年1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月8日至10日进行。具体开考专业和课程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0年考试时间表和使用教材的通知》(京考自考〔2009〕25号)。本次考试的新生注册、课程报考、缴费工作全部实行网上办理,网址为:www.bjeea.cn(北京教育考试院)。
    一、具体时间安排
    注册、报考、缴费时间:2009年12月1日至10日,逾期不予补报。
    新生照相时间和地点:2009年12月15、16日,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区县的自学考试办公室。
    新生照相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本期注册报考且缴费成功但未照相的考生,将取消注册、报考信息并退还报考费至缴费账户,请随下期考试重新注册报考。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09年12月28日。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区县的自学考试办公室。
    查询《考试通知单》时间:网上查询时间为2009年12月23日至考试结束,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考业务办理”——“综合信息查询”,输入准考证号、报考密码即可查询所报考课程的具体考试地点,并可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
    二、报考缴费:
    报考缴费实行网上支付,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考生或助学单在报考前需先开立北京银行帐户,存款金额要足够支付本期报考费用。
    报考收费标准如下:
    1.《商务管理》(专科)、《金融管理》(专科)课程:90元/科次。
    2.其它课程:30元/科次。
    三、特别说明
    1.参加本期考试的考生可选择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通州区、房山区、昌平区、顺义区、延庆县13个区县中任一区县进行报考,各区县开考专业详见附件1。
    2.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并选定专业报考相应课程,报考课程、缴费成功后,系统将会为该考生颁发正式的准考证号,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正式准考证号办理照相及其他相关手续。只注册不报考课程的考生注册信息无效。
    3.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由委托开考单位(联系地址、电话详见附件2)负责集体办理注册、报考手续,考生不能自行注册、报考。
    4.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5.需要补办准考证(包括更正注册信息)的考生可于新生照相期间到注册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
    6. 《商务管理》(专科)、《金融管理》(专科)课程实行不分卷考试、其他专业课程实行网上评卷方式,请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2B铅笔、橡皮和黑色字迹的签字笔。
    四、成绩发布时间:
     本次考试的成绩将于2010年3月12日发布,查询网站:
www.bjeea.cn(北京教育考试院)。

    附件:
1.2010年1月各专业笔试课程报考区县分布表
          2.部分委托开考专业注册、报考安排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200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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