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09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三)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四)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五)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9年10月24日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2009年10月25日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三、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部分科目:
(一)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以*《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考试。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11日-5月31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保存,并打印表格。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09年5月29日-6月2日(9:00-11:00,13:30-16:00),现场确认点为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具体地址:
1.上海政法(徐家汇蒲汇塘路99号丙,恒甫教育广场近漕溪北路口)
报名点代码:6363
联系电话:54256766 64413233
2.上海市企业管理进修(共和新路2623号企联大厦212室)
报名点代码:3333
联系电话:56652022 56651884
3.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江西中路215号,市民政局大楼173-175室,近汉口路)
报名点代码:8282
联系电话:63210107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如上点办理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
(四)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应于2009年10月9日-10月23日在本网站“准考证发放”栏目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现场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网上报名指南》,可在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内查询。
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55元。
六、考生须知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成绩查询
(一)一般在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于本网站 “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领证前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
一、报考条件
凡*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三)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四)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五)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9年10月24日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2009年10月25日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三、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部分科目:
(一)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以*《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考试。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11日-5月31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保存,并打印表格。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09年5月29日-6月2日(9:00-11:00,13:30-16:00),现场确认点为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具体地址:
1.上海政法(徐家汇蒲汇塘路99号丙,恒甫教育广场近漕溪北路口)
报名点代码:6363
联系电话:54256766 64413233
2.上海市企业管理进修(共和新路2623号企联大厦212室)
报名点代码:3333
联系电话:56652022 56651884
3.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江西中路215号,市民政局大楼173-175室,近汉口路)
报名点代码:8282
联系电话:63210107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如上点办理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
(四)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应于2009年10月9日-10月23日在本网站“准考证发放”栏目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现场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网上报名指南》,可在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内查询。
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55元。
六、考生须知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成绩查询
(一)一般在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于本网站 “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领证前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