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湘麓中等职业学校创办于1988年03月,登记为"长沙市湘麓学校",批准文号为长教成社字[1988]01号;1996年1月划归 芙蓉区教育局 管理,登记为"长沙湘麓医药进修学校",对外宣传沿用"长沙湘麓医药学校";2003年成功召开了建校15祝大会。2005年2月经报请长沙 市教育局批准,更名为"长沙市芙蓉区湘麓 中等职业学校 "批准文号为长教复[2005]4号;学校为寻求更大发展,2005年4月又经 长沙市教育局 批准,更为名"长沙市湘麓中等职业学校",批准文号为长教复[2005]10号;根据长教通[2005]68号文件现已将隶属关系转至长沙市教育局。同时按上级各主管*的要求重新办理了《 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法人代码证》、《 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 》等相关资质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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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定期对学校各类办学资质证书进行更换或审定,招生广告真实,无"三乱"现象。
2、坚持"定单式"教育模式,先联系就业渠道,随后开展对外招生。招生后,学校以"服务意识"为管理导向,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近年来,随着医药企业的迅猛发展,长沙市湘麓中等职业学校历年的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由于长沙市湘麓中等职业学校采取分层次管理及教育模式,学校的毕业生均得到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3、按计划开展政治课,坚持学生政治思想考核,聘请了隆平高科技园派出所所长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定期进行法制讲座,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教育及法制教育。
4、重视师资队伍的建设,学校每周开展"教师业务学习"和政治时事学习,特别强调端正教育思想,言传身教,为教书育人尽职尽责。
5、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无停课减课,专职教师不定期深入课堂听课,有听课记录本,检查教学进度。
6、有完整的学生管理制度,副校长负责学生政治思想工作,各班有专职班主任。
7、有《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岗位职责》、《出纳岗位职责》,有总务主任负责后勤工作。
8、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有《收费许可证》、收费全部开票入帐,开支合理,无公款私分现象。会计档案齐全,每年向上级*呈报财务报表。
9、学校文书档案齐全,有档案管理制度,有专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