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这个职业是比较受欢迎的职业,会计有很多个小种类,今天要说的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实训报告 ,对于这个职业不是很了解的可以看一下2019年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操作方式,*最全!,个人所得税申报问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做会计分录,企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操作,外聘教师工资按工资薪金扣个人所得税还是按劳务报酬扣个人所得税?,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税是否法定扣缴,支付外聘教师讲课费用是否代扣代缴个税,给你介绍一下!个税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流程??。
1.2021年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操作方式,*最全!
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收入分为综合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利息所得、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七大类型,除了生产经营所得自行申报之外,其他六种类型个人收入通常都是由企业支付个人,必须履行个税代扣代缴义务,现将所有代扣代缴业务及注意事项归为九类,列举如下:一、工资薪金个人工资薪金个税并入综合所得,按照年度实施汇算清缴,每个月企业发放工资时按照个人提供信息实施累计预扣法,减除基本费用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后适用税率3%—45%。次年3月到6月个人年度汇算清缴,个税风险自行承担。二、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并入综合所得,按照年度实施汇算清缴。但企业实际支付时仍应履行代扣代缴个税义务。1、 减除20%费用后按照20%—40%预扣(4000以内按照800计算减除费用)。预扣个税方法如下:2、按次扣除。需要判断个人为连续性收入还是一次性收入,如为连续性收入,应按一月为一次。3、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不能减除专项附加扣除。4、如果超过起征点(按次300—500,按月2万),需要取得个人代开的发票。如个人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候已经缴纳个税,无需代扣。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个人代开发票时缴纳税款为预扣个税,企业仍有扣缴义务,如果代开发票缴纳个税税款为核定征收,企业无需代扣代缴。实务中越来越多省份,如广西、黑龙江都发文,要求税务机关在为个人劳务报酬代开发票时不要征收个税,而是由支付方企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这一点特别需要注意。三、稿酬1、减除20%费用后再乘以70%计算应税收入;(4000以内按照800计算减除费用)2、稿酬支付给个人时按照20%预扣个人所得税。3、按次预扣个税,参与综合所得个人年度汇算清缴,风险自行承担。4、稿酬所得是否也需要缴纳增值税,多地存在争议,我们认为应属于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理论上应到税务机关代开免税发票,实务中多未开具发票。四、特许权使用费1、减除20%费用计算应税收入(4000以内按照800计算减除费用);2、按照20%预扣。3、按次预扣个税,参与综合所得个人年度汇算清缴,风险自行承担。4、个人转让特许权使用权是否缴纳增值税的问题,需要区分对待,如果属于技术转让可以免征增值税,如果属于其他特许权,如商标就需要缴纳增值税,并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五、利息1、按照20%代扣代缴;2、按照实际支付为一次;3、如果超过起征点(按次300—500,按月2万),需要取得个人代开的发票。如个人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候已经缴纳个税,无需代扣。六、股息红利1、企业应按照20%代扣代缴;2、按照实际支付为一次;3、股息红利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个人不缴纳增值税,企业也无需取得发票。七、财产租赁费用1、企业向个人支付财产租赁收入应按照20%代扣代缴个税。计算时可减除20%费用后计算应税收入,4000元以内按照800直接减除。2、按照实际支付为一次;3、如果超过起征点(按次300—500,按月2万),需要取得个人代开的发票。如个人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候已经缴纳个税,无需代扣。八、财产转让收入1、按照20%代扣代缴;以转让价款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按照实际支付为一次;3、如果超过起征点(按次300—500,按月2万),需要取得个人代开的发票。如个人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候已经缴纳个税,无需代扣。九、偶然所得1、按照20%代扣代缴;2、按照实际支付为一次;实务中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偶然所得如营销中的促销礼品、会议中的奖品等常常难以实施扣缴,带来实际中的隐患。这一点特别需要注意。本文为焦点财税原创文章,转载请联系“焦点财税微信公众号(jdcs365)”
2.个人所得税申报问题
答复你的问题:1.应该是你的软盘资料过老,请去税务局网站下载更新。2.无论是否达到标准,资料均需要提供。 相关资料附录: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效率和纳税服务水平,为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提供多种快捷方便的申报方式,加快本市个人所得税数据库和个人纳税信用档案的建设,经研究,决定自2004年6月1日起,在本市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新的申报软件。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根据《*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个人所得税新的申报软件实施范围:本市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的纳税义务人除外)。 二、申报方式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一)网上电子申报方式。扣缴义务人通过电子申报网络,实行网上电子申报方式申报个人所得税。 (二)软盘申报方式。对配备计算机并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或委托代理机构代为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实行软盘申报方式申报个人所得税。 (三)纸质申报方式。对未配备计算机又未委托代理机构代为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和自行申报或委托代理机构代为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实行纸质申报方式申报个人所得税。即由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手工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或《个人所得税扣缴报告表》和《个人基本信息表》(样张附后),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的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将其申报信息输入个人所得税数据库。 不论采用上述何种方式,扣缴义务人均须按照《*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服上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填报《个人基本信息表》。 三、推行原则 对配有计算机并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基础或委托代理机构代为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原则上都应推行个人所得税网上电子申报方式或软盘申报方式。 四、实现方式 采用网上电子申报方式的单位,各商业网站将电子申报客户端提供新的具有个人基本信息明细功能的申报软件。 采用个人所得税软盘申报方式的单位,可通过上海财税网站(www.csj.sh.gov.cn)下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软件”,或到主管税务机关通过软盘复制的方法无偿取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软件”。 五、纳税凭证 (一)对个的所得税纳税义务人自行或委托代理机构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为其开具“*人民共和国税通用缴款书”(以下简称“缴款书”)。 (二)实行个人所得税网上电子申报方式的扣缴单位,按市局沪国税稽[2004]14号文规定,从网上下载“电子报税付款通知”。 (三)实行个人所得税软盘申报或纸质申报方式的扣缴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应为其开具“缴款书”。 (四)对上述个人所得税扣缴单位中索要纳税凭证的纳税人,由扣缴单位在《个人基本信息表》中作出标记,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扣缴单位提供的个人明细信息和所作的标记,代为打印一式三联的“*人民共和国扣代税款凭证”(以下简称“税款凭证”、样张附后)。 (五)对原未打印“税款凭证”,后因出国等原因索要“税款凭证”的纳税人,可由扣缴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扣缴单位提供的个人明细信息和所作的标记,代为补打印“税款凭证”。 (六)对原未申报个人收入明细的扣缴单位,后因故需补打印“税款凭证”的,可由扣缴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补打印“税款凭证”所属期的《个人基本信息表》,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补打印“税款凭证”,并从补打印之日起实施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六、培训和维护 各电子申报商业网站应在2004年6月1日前更新含有个人基本信息明细功能的客户端软件,配有详细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说明,并负责软件的使用辅导和维护工作。采用软盘申报方式的扣缴义务人,在具体操作中仍有困难,需要进一步培训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组织并由相应的电子申报商业网站负责培训。商业网站可按规定向培训对象收取培训费用,培训费每户每次不超过40元。 为做好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工作,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纳单位应选派有一定的个人所得税知识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的人员,作为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办税人员,并保持办税人员的相对稳定。 七、工作要求 (一)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新的申报软件,是强化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工作的需要,是建立本市个人所得税数据库和个人纳税信有档案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要高度重视,明确各*的分工和职责,协调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新的申报软件的应用工作,重点落实国税总局已明确的高收入行业的推广应用工作,力争在2005年6月底全面完在个人所得税新的申报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 (二)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应做好个人所得税缴纳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对数据库内的个人所得税纳信息资料,应按规定实行严格的分级、分*查阅、调用管理制度,杜绝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资料滥用、错用、泄密和丢失事件的发生。 (三)在推行个的所得税新申报软件过程中,对于纳税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的各类咨询,名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辅导、宣传和解释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市局业务处室反馈。 2004年4月1日起启用“*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附件:1、个人基本信息表 2、*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票样)(略) 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3.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支付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扣缴该职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付工资”帐户,贷记“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帐户。企业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情况:一是职工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企业只负有扣缴义务;二是企业既承担税款,又负有扣缴义务。例:某企业为赵某、钱某每月各发工资3000元。但合同约定,赵某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钱某个人所得税由该企业承担,即钱某收入3000元为税后所得,月末发工资时,企业会计处理为:*,为赵某扣缴个人所得税时,赵某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15%-125=205元会计处理为:借:应付工资 3000贷:现金 2795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5第二,为钱某承担税款时,由于钱某工资为税后所得,则需要换算为税前所得,再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企业应为钱某承担税款为:[(3000-800-125)÷(1-15%)]×15%-125=241.18(元)计提个人所得税时的会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等 241.18贷:应付工资 241.18发放工资时的会计处理:借:应付工资 3241.18贷:现金 3000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额 241.18(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缴所得税承包、承租经营有两种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分别涉及两个项目,一是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二是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税。例:2001年1月1日,杜斌与事业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经营招待所,据合同协议承包期为1年,杜斌全年上交费用20000元,年终招待所实现利润总额65000元。杜斌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应纳税所得额=承包经营利润-上交费用-每月费用扣减合计=65000-20000-800×12=35400元2.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5400×30%-4250=6370元杜斌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自行申报缴纳,发包、出租方不作扣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发包、出租方在收到杜斌缴来的承包费时,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20000贷:其他收入 20000(三)支付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费、财产租赁费、利息、股息、红利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费、财产租赁费时,一般由支付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人扣缴税款,并记入该企业的有关期间费用帐户。企业在支付上述费用时,借记“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经营费用”、“应付利润”等帐户,贷记“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现金”等帐户;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帐户,贷记“银行存款”等帐户。例:孙工程师向一家公司提供一项专利使用权,一次取得收入50000元。孙工程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额=50000×(1-20%)×20%=8000元该公司的帐务处理为:1.借:管理费用 50000贷: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000现金 420002.借: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000贷:银行存款 8000
4.企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操作
1、登录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登进去时会有导向操作:1)录入单位信息(把纳税人识别号输入进去)2)获取办税信息(会出现企业信息)3)备案办税人员信息(办税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等等)4)设置登录密码(设置为常用的密码)5)设置数据自动备份2、点进去之后会看到有人员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还有综合所得申报等等。接下来把企业的人员信息采集进去,税款所属月份选择备案的当月。3、公司新进的员工首次进行代扣代缴,需要添加人员信息采集。如果企业人员较多,财务人员单独登记不过来,可以选择把表格模板导出来,由员工填写好后再导入系统,涉及的信息有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任职时间、手机号码等必填项。导入之后点击报送,*获取反馈,人员状态显示正常,报送状态显示报送成功,身份验证状态显示验证通过人员信息采集完毕。4、如果员工从企业离职,人员信息状态要从开始的正常状态调整为非正常状态,调整之后不必再为此员工代扣代缴个税。5、专项附加扣除会涉及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支出、赡养老人支出信息登记。如果企业人员较多,比如大型建筑企业,员工几百上千,无法获取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员工可以下载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手机APP客户端,让员工自行在APP填列,联网状态下企业端可以同步信息。比如子女教育的信息,子女的姓名身份证号年龄受教育时间都需要备案在系统里,不需要单独到税务局备案,6、综合所得申报,包括员工的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年金领取、解除劳务合同一次性补偿金、稿酬所得、特许权所得等都在综合所得预扣预缴表里,企业代扣代缴主要是正常工资薪金所得项,点击进行填列,需要进行明细申报,因为每个员工的工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都不一样。本期收入需要手动填列。7、员工的本期应纳税额会根据收入减去减除费用专项扣除项后来计算,按月进行累计,比如某员工没有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1月应纳税所得是4000,2月应纳税所得是6000,2月虽然超过了减除费用5000,但是1-2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减减除费用刚好为0,2月也不用交税。8、综合所得申报顺序:1)收入及减除填写2)税款计算3)附表填写4)申报表报送申报成功后,记得查看申报状态是否已申报。如显示“已申报”,则申报成功;反之,则未申报成功,需根据相关提示进行修正,修正完成后再次进行申报
5.外聘教师工资按工资薪金扣个人所得税还是按劳务报酬扣个人所得税?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外聘教师“兼课”取得的收入,属劳务报酬所得,依法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报酬的单位代扣代缴。税款计算公式: 1、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的 应纳税额 = (每次收入额 - 800) * 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20 000元以下的 应纳税额 = 每次收入额 * (1 - 20%) * 20% 3、每次收入在20 000元以上50 000元以下的 应纳税额 = 每次收入额 * (1 - 20%) * 30% - 2 000 4、每次收入在50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 = 每次收入额 * (1 - 20%) * 40% - 7 000补充:根据《*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和《*税务总局关于影视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85号)的规定精神,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现在清楚吗?
6.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税是否法定扣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 为了加强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管理,现将我局制定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随时向总局反映。 附件: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 *条 为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完善代扣代缴制度,强化代扣代缴手段,根据《*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实施条例、《*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上款所得的驻华机构,不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及其他依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国际组织驻货机构。 第三条 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履行。 第四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前款所说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帐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应指定支付应纳税所得的财务会计*或其他有关*的人员为办税人员,由办税人员具体办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有关领导要对代扣代缴工作提供便利,支持办税人员履行义务;确定办税人员或办税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将名单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第七条 扣缴义务人的法人代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财会*的负责人及具体办理代扣代缴税款的有关人员,共同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负法律责任。 第八条 同一扣缴义务人的不同*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报办税人员汇总。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并详细注明纳税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无上述证件的,可用其他能有效证明身份的证件)等个人情况。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因纳税人数众多、不便一一开具代扣代收税款的凭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不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但应通过一定形式告知纳税人已扣缴税款。纳税人为持有完税依据而向扣缴义务人索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不得拒绝。 扣缴义务人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申领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据以向纳税人扣税。非正式扣税凭证,纳税人可以拒收。 第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并暂时停止支付其应纳税所得。否则,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由扣缴义务人负担。 第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其应纳税款按下列公式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支付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缴义务人已将纳税人拒绝代扣代缴的情况及时报告税务机关的除外。 第十二条 扣缴义务人应设立代扣代缴税款帐簿,正确反映个人所得税的扣缴情况,并如实填写《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扣缴义务人违返上述规定不报送或者报送虚假纳税资料的,一经查实,其未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中反映的向个人支付的款项,在计算扣缴义务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作为成本费用扣除。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经县级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申报。 第十五条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接受税务机关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隐瞒。 第十六条 扣缴义务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款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第十七条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 第十八条 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隐瞒应纳税所得,不扣或少扣缴税款的,按偷税处理。 第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式拒不履行扣缴义务的,按抗税处理。 第二十条 扣缴义务人违反以上各条规定,或者有偷税、抗税行为的,依照征管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为了便于税务机关加强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对扣缴义务人建档登记,定期联系。对于经常发生代扣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发给扣缴义务人证书。扣缴义务人应主动与税务机关联系。 第二十二条 税务机关应对办税人员加强业务辅导和培训,帮助解决代扣代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故意刁难办税人员或阻挠其工作的,税务机关应配合有关*,做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关的代扣代缴办法,并报*税务总局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从1995年4月1日起执行。
7.支付外聘教师讲课费用是否代扣代缴个税
*。会计网校小文哥回复: 外聘教师取得贵公司支付的讲课费用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贵公司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税目计算并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并于次月1日起至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政策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关于印发〈*税务总局关于认真执行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1994]112号)*条规定:凡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和个人,均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扣缴人”)。 第四条规定:扣缴人应主动与税务机关联系办理扣缴手续,严格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扣缴人无论以何种形式向纳税人支付应纳税款项(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均须于支付时代扣税款,并在次月1日起7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将税款缴入国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8.给你介绍一下!个税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流程
1、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流程:提醒!10月起,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又有新变化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流程:收藏贴!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的详细流程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流程:收藏贴!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详细流程按照《*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一共有九项。(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那么作为企业办税人员,如何为员工办理日常代扣代缴申报呢?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二维码自动识别)所以,作为扣缴义务人,企业在日常申报时候其实就需要填写两张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这个主要是采集你要代扣的纳税人的基础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这些内容,扣缴义务人首次向纳税人支付所得,或者纳税人相关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填写本表,并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这个就是计算表格了,从其内容你可以看到,这就是把个税计算的过程搬上去而已。当然,在实际中,人员信息都是可以批量导入的,填写好Excel导入系统,不用每个都手动填写。而且,如果你要做完这些工作,你想要一个完整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这个系统是可以导出来的。导出来的就是我们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你要完税证明也可以导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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