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这个职业是比较受欢迎的职业,会计有很多个小种类,今天要说的是1210保税仓库 ,对于这个职业不是很了解的可以看一下“1210保税出口海外仓”与9810有啥区别?,保税仓库小知识,保税区与保税仓库的区别?,保税区仓库有哪些优惠政策,天津滨海新区保税仓案例,跨境电商“1210保税出口”通关模式讲解,小贴士|你知道9610、1210、9710和9810的区别吗?,普通仓库与保税区仓库有什么区别?作用上有什么不同???。
1.“1210保税出口海外仓”与9810有啥区别?
下列原创内容未经作者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2021年11月2日,海关总署网站发布《跨境电商“1210保税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在江苏落地》。据该文介绍,2021年10月23日,一批价值200万元人民币的电子产品向南京海关所属无锡海关申报放行后,从无锡综保区出发,通过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发往海外。这是南京海关开展跨境电商“1210保税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的首批出口货物。图为:无锡海关关员对跨境电商“1210保税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的首批出口货物进行现场监管 吴蔚/摄“1210保税出口海外仓”究竟是什么含义?与“9810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有什么区别呢?一位关务朋友也提出了疑问:刚同事又在跟我说,保税海外仓出口的,一直非常郁闷。区外货物并没有销售给区内,相当于区内仓储,严格来讲,根本无需报关,卡口直接走货,N账册处理,海关允许有条件的区内仓库将保税和非保税混仓保管。如果报,按什么监管方式?没有销售,哪里的“一般贸易”,更别提退税了。您抽空时能否比较“保税电商海外仓出口”与9810优缺点?就这个问题,我在永亮说税微课堂总群中和朋友们进行了交流,现在汇总整理大家观点的基础上,谈谈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首先,从公开的检索结果来看,尚没有1210保税出口海外仓的直接规定。首先在北大法宝全文检索“海外仓“,然后在结果中标题检索”海关总署“,得到如下四条检索结果。《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75号――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仅对9810的海外仓业务模式明确做出了规定,“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还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其次,零售的定性可能是“1210保税出口海外仓”的灵魂所在。《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7号――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对1210监管方式的定义是,“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内区外(场所外)之间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的零售进出口商品不适用该监管方式)。”根据上述规定,1210的制度设计,重点在于进口时境内保税仓的监管,至于出口时是否有境外仓,则不是关注的重点。出口时,1210所有的海关监管便利,9810应该都能实现,甚至还会有更大的便利,比如货物整进整出、退货调整再出口等。那为什么放着9810不用,又退回到1210呢?我个人的理解是出于对税收政策的考虑。1210明确的定义是零售(B2C),9810明确的定义是企业对企业(B2B)。选择“1210保税出口海外仓”,从单证上来看货物是“零售”出口的,更加能够符合*税务总局在出口退税以及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面的政策规定;选择9810,则可能存在税收政策适用上的障碍,因为在《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75号――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出台后,*税务总局并没有配套的政策出台,对新增的9710和9810在税收政策上如何衔接做出规定。这也导致各地税务机关在退税当中的做法非常不一致,有的入区退税、有的出境退税、有的甚至不退税。企业为了享受税收优惠,当然会选择退回到1210这种更加成熟的监管方式当中去。上述是我自己的一些学习体会,希望*税务总局尽早明确9810的退税问题,避免因为政策上的衔接,影响企业对企业跨境电商出口的开展,也避免形成对出口退税企业的制度陷阱。*,“1210保税出口海外仓”这种提法可能是不严谨的。出口与进口不同,进口征税是原则,出口征税是例外。尤其出口退税的货物,本来享受的就是0税率的待遇,依法就不应当征税,不存在适用保税制度的前提。保税的提法,只有对进口征税的货物才适用。所以,所谓的“1210保税出口海外仓”的提法,可能是不太合适的。
2.保税仓库小知识
概念保税仓库: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很多人将保税仓、保税区混淆,其实在海关监管中属于不同规章制度调整范畴,运作模式及要求存在很大差异。 上述环节由于货物没有进入国内流通,进货、销售两头都在外,经海关批准后是可以免于纳税。但当货物转入国内流通销售,企业就需要补交税款。 设立在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内的仓储场所和保税仓库并不完全相同,两者在海关监管中有严格区分,如在运作主体、场所规模、验收主体、卡口及地磅、查验场地、视频联网、计算机系统等方面均存在不同要求。所以,简单理解保税仓库就是专门存放保税货物的仓库。保税仓库的类型按照使用对象不同,保税仓库可分为:公用型、自用型和专用型保税仓库。公用型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自用型保税仓库:由特定的*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仅存储供本企业自用的保税货物。专用型保税仓库:保税仓库中专门用来存储具有特定用途或特殊种类商品的称为专用型保税仓库。专用型保税仓库又分为以下4种:保税仓库注意事项一、保税仓库设立需要的材料:保税仓库申请书。保税仓库的平面图和位置图。对申请设立寄售维修型保税仓库的,还应提交经营企业与外商的维修协议。二、不同类型保税仓库的面(容)积要求:三、直属海关批准文件的有效期为1年,申请企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申请验收或者保税仓库验收不合格的,该保税仓库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四、仓库验收合格后,海关出具《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五、保税仓库不得转租、转借给他人经营,不得下设分库。保税仓库业务-办理流程step1:企业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包括设立、变更、注销),主管海关审查后报直属海关复审。step2:直属海关复审做出决定,向企业下达行政许可决定书等相关文件。不同业务办理时限设立:主管海关办理约需20天,直属海关办理约需20天(特殊情况可延长10日)变更:主管海关办理约需10天,直属海关办理约需20天延期:主管海关办理约需15天,直属海关办理约需15天注销:主管海关办理约需20天,直属海关办理约需20天保税仓库-货物管理一、可以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加工贸易进口货物转口货物供应国际航行载具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部件外商暂存货物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经海关批准的其它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二、不可以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禁止进境的货物不得存放未经批准的影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健康、公共道德或秩序的*限制进境货物其它货物三、保税仓储货物可进行包装、分级、分类、加刷唛码、分拆、拼装等简单加工,不得进行实质性加工。四、未经海关批准,保税货物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进行其它处置。五、保税仓货物存储期限为1年,确有正当理由的可经海关同意延期,除特殊情况外,延期不得超过1年。
3.保税区与保税仓库的区别?
*境内保税区就形同国外,即国外过来的货物放在保税区,相当货物还在国外,不用交关税,但出了保税区进入非保税区,就是从国外进口到*的意思,要交关税。*非保税区货物进入保税区,就表示已经出口到国外了,要交关税了。 保税仓库是已经是*境内的意思。只是可以储存货物的功能。比如*贸易企业进口货物入境,但是没有找到货物买主,就可以放入保税仓库,要交监管费,等找到买家就出库。或者入库后想等有个好价钱再卖。这也涉及到海关的不同贸易方式的申报。
4.保税区仓库有哪些优惠政策
建议有以下优惠政策 一、关税优惠政策 从境外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其他基建物资,予以免税; (2)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物资、设备,予以免税; (3)保税区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和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予以免税; (4)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予以保税; (5)转口贸易和在保税区储存的货物按照保税货物管理。 二、进出口(境)管理政策 (1)经批准设立的保税区内企业具有在保税区内开展进出口贸易经营权,可以开展国际贸易和转口易; (2)对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之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3)从保税区进入非保税区的货物,按照进口货物办理手续,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按照出口货物办理手续; (4)进出保税区实行报关制的货物在办结海关手续后,企业可办理结付汇、外汇核销手续; (5)海关对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进出的货物,按照*有关进出口的管理规定实施监管; (6)对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境的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 (7)区内企业与海关实行电子计算机联网,进行电子数据交换。 三、功能性政策 (1)保税区内可以设立“三资”企业或内资企业的贸易公司,可与境外直接开展国际贸易和与国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开展贸易,也可以与保税区内企业开展仓储、展示商品及简单加工等经营活动; (2)区内加工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生产除*禁止进出口产品、有毒、污染环境、危害*安全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一个*原则以及歧视性的产品及需被动配额产品外,原则上不受加工品种和范围以及产品和产业导向的限制; (3)保税区内开展加工贸易,实行全额保税的办法,可以不受内外销比例的限制,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不收保证金、不核发登记手册,加工时间及加工方式不受限制; (4)鼓励区内企业开展以出口为导向的加工贸易,同时也允许区内企业加工成品销往国内市场; (5)允许加工企业开展工序中的委托加工; (6)区内仓储可以储存除*禁止进出口和明文规定不能在保税区存储之外的所有商品; (7)转口、仓储货物可以在区内仓库进行分级、挑选、刷贴标志、改换包装等简单加工。
5.天津滨海新区保税仓案例,跨境电商“1210保税出口”通关模式讲解
跨境电商“1210保税出口”模式,是指企业先将货物批量运至海关监管下的保税仓库,待产生海外订单后,再为已销商品办理出境手续。与“9610直邮”出口模式相比,“1210保税出口”通关模式货物可整批进、分包裹出,提升电商企业发货速度,降低海外库存风险,退税流程简便、周期短、效率高。2021年6月5日记者从滨海新区商促局获悉,滨海新区企业天津云诗科技有限公司成功完成天津市“1210保税出口”首票数据申报和通关,首票日用品货物出口随后将经海运发往韩国。这标志着*(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1210保税出口”通关模式开通,也标志着滨海新区跨境电商进入直邮和保税进出口全模式业务发展阶段,成为我国少数测通“1210保税出口”模式的地区之一。滨海新区跨境电商协会秘书长孙春华告诉记者,“我们在2021年年底与赫阳宏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邮政速递物流公司滨海分公司开始‘1210保税出口’模式的研究和探索,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测通工作,为我市跨境电商出口的规范化、阳光化开辟了一条新路径。”通过该模式出口的跨境电商货物,还可退回保税区进行保税维修再销售,大大节省了仓储成本,加快资金回笼;同时,该模式也解决了跨境电商碎片化订单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实现“数据纳统”及“入区即退税”的优势功能,有利于跨境电商产品规范化、物流信息可追溯及可视化,提升跨境电商出口的合规性。滨海新区商促局副局长张广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借助跨境电商进出口全模式业务优势,引导区域跨境电商企业挖掘特色产品资源,主动开拓线上海外市场,并组织跨境电商平台与外贸制造企业对接,在帮助传统行业转型升级的同时,推动区域跨境电商产业提速上量,为促消费、稳外贸提供新引擎、新动能。近年来,滨海新区借助海空两港集聚的地缘优势和成熟完备的软硬件配套体系,吸引了大批*跨境电商企业集聚,带动外贸综合服务及配套物流企业、跨境电商公共仓等链条发展壮大,跨境电商整体规模也不断扩大,取得了显著成绩。2021年1至4月,滨海新区跨境电商进出口申报订单达949.86万单、货值14.5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67%、18.58%,在疫情期间持续逆势增长。像滨海新区跨境电商保税仓不仅支持9610直邮模式,还支持1210保税进出口通关模式,这就必须要一套完整的保税仓仓配物流管理系统做支持,比如4PNT四方网络的保税仓仓配物流管理系统解决方案就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该解决方案不仅有仓库管理系统,还有关务管理系统以及应用系统集成API平台等,可实现与跨境电商平台、进出口口岸海关与商检系统或公共通关服务平台,以及物流渠道商系统对接。
6.小贴士|你知道9610、1210、9710和9810的区别吗?
2021年8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共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正式执行日期为2021年9月1日。因此,新加入的12个B2B跨境电商的出口监管试点及之前公布的10个B2B监管试点一起共扩容至22个监管试点城市。针对B2B和B2C这两种电子商务模式下制定的海关监察代码9610、1210、9710和9810,你知道这四个代码代表了什么?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吗?首先你需要了解什么是跨境电商平台、B2C和B2B,才能更好辅助地理解这四个交易代码的功能和作用。1.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电商平台”是指为交易双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信息发布等服务,设立供交易双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包括自营平台和第三方平台,境内平台和境外平台。2.什么是B2C模式?B2C(Business To Customer)模式是电子商务按照交易对象分类其中的一种,代表着我国企业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即是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电商交易,以销售个人消费品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形式。由于进出口货物在不同的贸易方式下的海关监管、征税、统计作业的要求不尽相同,为了满足海关管理的需求,因此在海关报关单中设置海关监管方式代码字段加以区分。针对跨境电商B2C模式,海关总署制定了代码9610和1210的海关监管方式。9610跨境贸易电子商务2014年,海关总署发布第12号公告,增列代码“9610”海关监管方式。“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俗称“集货模式”,即B2C(企业对个人)出口。该模式能够化整为零,灵活便捷满足境外消费者需求,具有链路短、成本低、限制少的特点。该监管方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也就是说,"9610"出口就是境内企业直邮到境外消费者手中。1210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2014年,海关总署发布第57号公告,增列代码“1210”海关监管方式。“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该监管方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1210"相当于境内企业把生产出的货物存放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的仓库中,即可申请出口退税,之后按照订单由仓库发往境外消费者。3.什么是B2B模式?B2B(Business To Business)全称“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企业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电子数据。跨境电商B2B出口主要包括两种模式(9710和9810),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类型,选择相应方式向海关申报。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种是新增代码“9710”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9810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第二种是新增代码“9810”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是指境内企业先将货物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
7.普通仓库与保税区仓库有什么区别?作用上有什么不同?
区别还是蛮大的 普通仓库没什么好说的,就是储存货物的,负责配送阿什么的 保税仓库 (boned warehouse) :经海关批准,在海关监管下,专供存放未办理关税手续而入境或过境货物的场所。。主要就是存放进出口货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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