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成人高考原来收费标准制订于2002年,由于物价水平提升,办学成本刚性上涨,我省的成人学历教育收费标准从2015级学生起,采取"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方式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项目公示如下:
1、学杂费(人.年,含实习实验费)
①脱产生:文科类:由2600元调整为3100元
理科类:由2700元调整为3200元
艺术类:由4500元调整为4800元
医药类:由3800元调整为4200元
②业余生:文科类:由1500元调整为2100元
理科类:由1600元调整为2200元
艺术类:由3400元调整为3800元
医药类:由2800元调整为3200元
"211工程"高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杂费标准可上浮20%。其它高等院校的精品专业,经或省教育行政主管*认定并报省物价、财政*同意后,其学杂费标准可上浮10%。
2、报名考试考务费:每生160元;专升本考试费:考试费1元/生、试卷费3元/生.科。
3、书籍课本费。按年收取,据实结算,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