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湖南省重点建设本科院校,是*首批设立级重点*的高校,也是首批招收博士研究生、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的中医药院校。校(院)共有四大区(含浦新校区、砂子塘老校区、溁湾镇研究院南院、桐子坡研究院北院),总占地面积1400余亩。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主校区依岳麓南坡,临湘江西岸,环境幽雅,风光秀丽,是求学成才的理想之地。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前身为1934年的湖南国医专科学校,1953年创办湖南中医进修学校,1960年创建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湖南中医,1979年成为*首批取得中医类研究生学历教育资格的院校,1990年原湖南科技*成建制并入湖南中医,2002年与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合并,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南中医药*,2012年进入湖南省一本招生序列。目前,学校与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实行校(院)合一的管理体制,现任校(院)党委书记秦裕辉。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名医荟萃。现有专任教师1403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678人,有博士生导师112人、硕士生导师566人,享受省*、国务院*特殊津贴72人。入选国医大师3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4人,"百千万人才工程"级人选2人、省"百人计划"7人,"芙蓉学者"2人,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层次人选6人、第二层次人选4人,省*带头人17人,省高层次卫生人才"225"工程领军人才7人、医学*带头人32人,级名中医2人,省级名医69人;有"万人计划"教学1人,级教师2人,*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2人,*科技工作者2人,省级教学2人,省级教师4人。
学校坚持质量办学,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8748人、研究生2465人。建有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级*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生创新训练中心2个,省级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1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5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对外交流活跃。现有境外学生577名,境外留学生学历教育在省属高校名列前茅,学生遍布世界21个和地区。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拓展,欧盟框架计划*健康领域国内联络点成功落户我校,以此为依托建设了"中-卢(卢森堡)中医药合作研究中心";与巴基斯坦卡拉奇*联合成立"中-巴民族医药研究中心";与韩国圆光*合办了全球*研究型"孔子";与马来西亚林肯*开展了全省境外本科合作办学项目;与美国、西班牙等和地区20余所*建立了长期合作交流关系;在卢森堡、俄罗斯、阿联酋开设中医医疗中心。传统功法演出团被汉办列入2017年全球孔子巡演活动之一,应邀赴北欧、非洲等6国开展巡演。先后荣获"*重点对港教育交流项目高校"、"重点对台交流项目高校"称号。
面向未来,湖南中医药*将始终秉承"文明、求实、继承、创新"的校训精神,坚持"质量办学、特色办学、开放办学"的理念,遵循现代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深化综合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努力建设同类、国际*、中医药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
▌校园风景
▌校园文化
一、校训:文明、求实、继承、创新
二、校歌:
湘水悠悠,源远流长
美丽的校园,国医殿堂
风雨里携手,携手向前
歌声中步履,歌声中步履铿锵
文明求实砥砺精诚
继承创新谱写华章
我们彰显科学的智慧
千年杏林焕发生机
橘井长飘香
麓山巍巍,桃李芬芳
时代的骄子,奋发图强
学海里扬帆,扬帆起航
阳光下放飞,阳光下放飞梦想
精德修业弘扬国粹
耕耘播种收获希望
我们心系人类的健康
*医学走向世界
岐黄永辉煌
三、湖南中医药*成人高考招生计划表
2021年湖南中医药*成人高考招生专业一览表
(一)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23日至24日(具体请参阅准考证) 。
(二)考试地点
当地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地点(具体请参阅准考证)。
四、录取及入学
(一) 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网上录取。
(二)经*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省份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应及时主动与我校远程与继续教育或考生所在地我校函授站取得联系。
(三)对已与我校取得联系的考生,学校将按从高分到低分,并考虑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综合考察的原则择优录取。
(四)学校向被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新生在 2020年春季入学,新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到指定的函授站点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生学习未满一学年不得申请转校或转专业。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习形式,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对报考专业及学习形式做出慎重选择。
(六)收费标准按物价*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五、毕业待遇
经*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正式录取、取得学籍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学校颁发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层次毕业文凭(成人高等教育)。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层次学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