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与环保工作委员会关于企业购买‘环保,节能,智能’设备的企业补贴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城建与环保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企业购买指定‘环保,节能,智能’设备制造厂家的补贴通知》
的要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各企业提交在城建与环保工作委员会买家端录入采购计划,并在平台指定的的厂家采购。
(二)企业采购平台名录的厂家设备后,高可补贴整机价格的30%。(具体查看附件要求)
统一通过" 城建与环保工作委员会()"平台买家端进行网上填写。
二、流程及注意事项
应规范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城建与环保工作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