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实施22条新措施 网上卖衣服无需登记变更
厦门市《关于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的若干实施意见》近日出台,新措施从方便闽台农业合作项目落地、运用质押抵押登记职能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国有企事业改制重组、运用登记职能促进创业、放宽登记条件拓展企业生存空间层次、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完善厦台两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机制等6个方面,提出了22条政策措施,即日起实施。
放宽台港澳企业
登记条件
台湾居民在我市设立个体工商户、发起或者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规定的闽台农业合作项目,无须外资主管*批准,可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申请登记。相关负责人指出,这一新规让《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规定的闽台农业合作项目范围明细化,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
同时,台港澳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条件被放宽。台湾地区经济类社团法人组织视同经济组织,可以合资、合作、独资形式投资设立企业;允许注册资本达到300万美元或2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经营活动跨国民经济行业两个以上大类的台港澳和外商投资企业使用不含行业特征的企业名称;凡母企业注册资本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拥有两个控股子企业,且母子企业注册资本总额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的,可以申请登记外资集团。
中介服务行业
获支持
新出台的措施还旨在充分运用质押抵押登记和企业登记职能,鼓励金融创新、促进民间投资。
原来,只要有1%的外资股份,即是外资企业。如今,台资参股中资银行,参股比例不超过20%的,经银行监督管理*签署意见,办理公司登记时允许其企业类型核定为内资公司。
已经设立登记的涉及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经市经济发展主管*签署意见,可以按原登记标准保留原经营范围、予以办理各项变更登记。这样一来,将有效解决厦门一大批担保公司的困境。但新设立的担保公司就基本不能登记融资性担保了。
值得一提的是,申请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中介服务行业的,允许其经营范围表述为“企业购并、投资、资产管理、产权转让的中介服务”.
网上卖衣服
无需变更
如果你先有一家实体服装店,现在又想在网上同时卖衣服,无需到工商*登记变更。也就是说,经营者享有自由选择权。
新出台的措施是,除从事须经前置许可的网上经营活动外,已持有营业执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无需再办理任何登记手续。
同时,对申请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企业,允许其申请使用“电子商务”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业类别。而主营业务为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名称可依其申请使用“**网店”.据了解,目前厦门还没有一个个体工商户使用“**网店”的名称。
此外,新措施还降低了特定主体的创业成本。*毕业生(2年内)、退役士兵(2年内)、失地农民、残疾人和失业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注册资本5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3年内免予收取各类登记和年检验照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