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
考生可选择测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
一、单招报名与确认
高职单招对象为符合我省2021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其中,对于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岗人员等五类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人员)可在3月1日-5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常住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办理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试类型须选择"仅参加高职单招考试(仅限五类社会人员)-65"。
单招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统一为3月8日-3月16日,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
考生可选择测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社会人员报考时须通过"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对应的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见附件),按照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后,将证明材料提供给报考学校认定。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往届生身份报考。
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允许参加测试。
二、单招测试
全省单招考试时间暂定3月17日以后进行,3月底前完成考试。具体测试时间由各高职院校根据有关要求自行安排。
测试地点原则上只设在单招高职院校校内。确有必要在异地设置考点的,须征得当地市(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教育(体)局同意,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异地考点由所在地市(州)教育局负责安排在当地高职院校或市(州)*所在地的高考考点。高职院校应制定详细的异地组考工作方案,与考点签订组考协议,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义务。
各高职院校要主动与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沟通汇报,在卫生疾控*的指导下,参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和布置考场,加大疫情防控物资力度,加强对涉考场所的通风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
三、录取备案
今年单独招生录取备案工作于4月10日前全部完成,分三步进行。
(一)成绩报送。各高职院校必须于4月2日前,登录"招考信息管理系统(院校版)",报送所有参加单招测试考生的各类成绩信息。
(二)录取确认。4月6日,各高职院校通过*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院校子系统(以下简称"院校子系统")下载一志愿参考考生信息。4月7日至8日,完成一志愿考生录退确认操作。4月9日,下载二志愿参考考生信息。4月10日,完成二志愿考生录退确认操作。
(三)办理备案手续。各高职院校在远程网上完成确认录取名单后,即可打印测试考生成绩信息报表和审核后的录取考生信息报表,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单独招生录取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人数、确认人数、参考人数、录取人数、拟录取名单公示及网页截图、以及执行相关录取规则的责任说明等)一并于4月1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备案。备案完成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单招录取
(一)各高职院校要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单招录取办法,严格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分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报考两所高职院校的考生,按志愿、第二志愿顺序录取。
(二)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等各类别考生的录取率原则上要保持一致,按照职教改革有关精神,可适当提高中职毕业生的录取率。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鼓励高校设立专项计划录取。
(三)单招录取按以下程序组织进行。(1)按照考生实际分类参考情况,分别划定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分专业(或专业大类)录取控制分数线。(2)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各类别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要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录取考生。(3)对各类别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开公示,拟录取名单须公示5日无异议后,于4月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各高职院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得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4)4月10日前完成全省单招录取工作。单招录取结束后,不再办理退、补录手续。特殊情况需办理退、补录手续的,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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