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守则
(1)为人师表,遵纪守法。
(2)关爱儿童,平等尊重。
(3)勤奋好学,恪尽职守。
(4)认真观察,合规操作。
(5)文明礼貌,友善协作。
职业定义
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及其他保育机构中,从事儿童基本生活照料、保健、
自理能力培养和辅助教育工作的人员。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保育员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机考等方式进
行,技能考核采用模拟操作、实际操作或笔试的方式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
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保育员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 90min;技能考核时间:笔试考核不少于 90min,模拟
操作考核或实际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 30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