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五年制大专招生报名录取条件
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是经湖南省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前身为1962年江南机器厂创办的职工工艺技术培训班。
2016年1月,经湖南省人民*批准,更名为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 是*兵工行业一所专门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综合性职业院校,是中央军委和教育部确定的一所为陆军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高职,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军工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也是湖南省一所依托*兵器工业集团办学、具有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特色的培养军工和装备制造军地两用人才的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50余年来,坚持质量立校,内涵强校,特色兴校;秉持"德能兼融、行知并重"的校训,传承"把一切献给党"的人民兵工精神,弘扬"军工品质、忠诚奉献、立德树人、经世致用"的核心价值观,实施"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彰显"校企一体、军民融合培养军地两用人才"的军工办学特色,在于创办军工特色鲜明、国际国内的高等职业教育。为我国国防军工建设和湖南区域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当年颁布的《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录取原则: 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招生简章、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和省教育厅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在湖南省录取的高职生在高职批次进行;省外的考生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限招男生)。 第十六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 第十七条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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