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机电职业技术是2004年7月经云南省*批准,在原云南省机械工业学校(重点中专)和云南省机械技工学校(省级重点技校)的基础上组建的,以培养制造业高技能人才为主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创建于1910年的省立工业学校,在历史变迁中虽几经更名,但一直秉承职业教育办学宗旨,目前已成为"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单招占地面积
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茨坝,环境幽雅,交通便利,现有昆明及东川两个校区。教职工人数433人,全日制在校学生8300余人,占地面积623亩,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2631.16万元。紧密结合云南省装备制造行业的发展战略目标,设立五系一部共计32个高职专业,其中,数控技术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产品造型设计专业为重点建设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数控技术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
一、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单招录取原则
1、考生的基础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
2、除单独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招生就业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3、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网站公示7天(4月4日至4月10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招生录取小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在期满后上报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4、普通高中类考生: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依次录取。
5、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6、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单招招生原则
1、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2、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3、教职工中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该员工不得参与当年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