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坏账准备的核算和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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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根据下列业务按5%计提坏账准备并且分录?
1.*年年终,应收款项余额为300000元。
2.第二年6月,确认坏账大明厂18000元,建材厂3000元。
3.第二年年终,应收款项余额400000元。
4.第三年9月,收回大明厂18000元坏账损失。
5.第三年年终,应收款项余额450000元。
*年:
借:资产减值损失 (300000*5%)15000
贷:坏账准备 15000
第二年6月:
借:坏账准备 (18000+3000)21000
贷:应收账款 21000
第二年末:
借:资产减值损失 (400000*5%-15000+21000)26000
贷:坏账准备 26000
第三年9月:
借:应收账款 18000
贷:坏账准备 18000
借:银行存款 18000
贷:应收账款 18000
第三年末:
450000*5%-15000+21000-26000-18000=-15500
借:坏帐准备 155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15500
(1)的情况是在"坏帐准备"帐户的无余额 , (2)确认发生坏帐 (3)计提时要依据"坏帐准备"帐面余额和"应收张款"帐面计算应提数(也可以理解调整"坏帐准备"张面余额) (4)收回已例支的坏帐 ,注意"坏帐准备"张面余额发生变化 (5)在"坏帐准备"帐户有余额的情况计提坏帐准备金,
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设置“坏账准备”会计科目对坏账准备进行核算与账务处理。
“坏账准备”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坏账准备。
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列出目录,具体注明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并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公司所在地,以供投资者查阅。坏账准备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按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企业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企业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合理地估计。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应收款项逾期三年以上),下列各种情况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办公会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
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大于“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提取坏账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小于“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减己计提的坏账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为零,应将“坏账准备”科目的余额全部冲回。
企业提取坏账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本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提取;应提数小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管理费用——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
企业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已确认并冲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坏账准备”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提取的坏账准备。
(1)提取坏账准备,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
应提数小于坏账准备账面余额的差额,其会计分录为:
借:坏账准备
贷:管理费用——计提的坏账准备
(2)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其会计分录为: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3)已确认并冲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