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职高考录取规则
湖南省全省高职单招统一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2023年为3月7日-3月14日。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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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招考试时间:暂定2023年3月17日以后进行,3月底前完成考试各院校自主安排时间,考试一周左右出录取结果。高职单招报考设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报名时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
单招录取
各高职院校依据考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进行录取。其中,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比重不得低于40%。有关高职院校根据人才选拔要求,可自行确定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技能成绩的合格标准,对于文化素质或职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一)各高职院校要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分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等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得跨类别调节计划进行录取。对于报考两所高职院校的考生,按志愿、第二志愿顺序录取。
(二)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等各类别考生的录取率原则上要保持一致,按照职教改革有关精神,可适当提高中职毕业生的录取率。对于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高校可设立专项计划按有关规定录取。
(三)单招录取按以下程序进行。录取完成如有计划空余,不再组织补录,转为统招录取使用。
1.按照各类别考生计划安排及考生报考情况,分别划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及各社会人员考生分专业(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各类别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此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录取考生。
单招录取结束后,不再办理补录手续。录取结束后,各高职院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得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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