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考生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身体健康状况不适者,建议不要报考,否则会影响今后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身高155cm以下学生不宜报考护理、助产专业)。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回所在地。
录取工作中经省招办调配后仍不能完成地区生源计划的,有权将该地区的计划调到生源好的地区择优录取。
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招生省市的招生工作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照"阳光工程"要求,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考生均可通过省招考院提供的途径查询,也可登陆网站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可在当地申请助学贷款;入学后可向申请困难学生补助,建立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为一体的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助学金2500-3500元,励志奖学金5000元,省*励志奖学金4000元)
2014年4月,与德国牙科技术协会合作,对口腔医学技术专业传统教学模式进行根本性的变革,取得了良好效果。2015年4月,与德国牙科技术协会签署德标建设合作协议,在挂牌成立德标,进一步拓展办学领域,打造特色教育品牌,使办学向国际化方向发展。
在省、州、市*和上级主管*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2015年9月,整体搬迁至占地600余亩的新校区办学,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拥有多媒体教室125间;有5个校内实践基地,实验实训室171间,实验实训设备总值3329.87万元;图书馆各类纸质藏书25.23万册,电子图书容量2119GB。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和对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加快构建医教协同培养医学人才体系的实施,红河卫生职业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机遇期。紧紧抓住机遇,围绕建成"省内高职院校"的目标,秉承"厚德至善、医技精良"的校训,以医药卫生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为中心,坚持服务发展、就业导向、工学结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自主创新,开展教学与科学研究、文化传承与创新、社会服务,开展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努力把建设成为培养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医药卫生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基地,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开展卫生教育交流合作的窗口,成为民族团结进步发展的医卫职教示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