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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黑龙江省自考法律事务(专科)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22-04-25 17:29:55     浏览:196    来源:学历助学中心
核心提示: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职业素养,掌握基本法律理论知识和法律辅助专业知识,具备分析和解决基层常见法律事务问题的能力,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基层法务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自学考试考情速递

内容提要

      黑龙江省自学考试招生简章,本课程是由学历助学中心小编为您整理,想要了解统招全日制、高自考、网络教育、成人高考(函授)报考政策,就选择咨询学历助学中心,图图老师为您热心解答......

2022年自学考试各专业招生简章

法律事务(基础科段)(专科)

专业代码:680503

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备注
1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顶替办法见注1
212656毛泽东思想和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4
34729语文4语文(专) 0010
45677法理学7法学基础理论或法理学(一)0211
55679宪法学4宪法学 (一)0212
6223法制史5法制史 普通逻辑0024 公证律师制度0259 (三门课程中有一门合格即可替代)
7245刑法学7刑法
8242民法学7民法
9260刑事诉讼法学4形事诉讼法
10243民事诉讼法学5民事诉讼法
11261行政法学5行政法学 婚姻法0855 (二门课程中有一门合格即可替代)
12244经济法概论6经济法概论
13247国际法6国际法
合计66
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备注
1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顶替办法见注1
212656毛泽东思想和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4

毕业条件: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毕业要求者,由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由黑龙江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注: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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