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湖北第二师范源于1931年成立的湖北省立教育,1944年改建为国立湖北师范,1949年复建为湖北省教育,此后数迁校址、数易校名。1990年,学校更名为湖北教育。2003年,学校迁至武汉*光谷园区内,同年兼并湖北省工业学校。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同意,学校改制更名为湖北第二师范。2009年,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整体并入。
湖北第二师范自考本科助学班,主要适合于高分分数没有达到本科线,不想读专科,或者本科滑档后不想读专科的同学,欢迎报考湖北第二师范自考本科助学班。
报名咨询电话:17707231501(微信同号)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对象及条件
面向*招生,文、理、艺兼收,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或分类招生考试,高考成绩原则上需达到当地专科录取线;少量招收往届具有高中、中专文凭及同等学力者;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在线考试,学校按照分数高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缴费说明
►按照省发改委物价*相关文件规定,根据鄂价费【2014】95号文件精神,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的缴费项目及标准提前在官网进行公示。
►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和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合作办学协议,学费及其他代收费项目由武汉长江教育专修负责代收代支并告知湖北第二师范。
■毕业待遇
毕业证和学位证:
参加统一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修满全部学分者,可获得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验印、湖北第二师范副署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湖北第二师范授予相应学士学位。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技能证书:
学生可自愿参加学校技能课程培训,考试合格后可获认可的证书。
就业与落户:
毕业生可根据就业政策,实行"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也可直接到学校合作企业中就业;毕业生可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湖北省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根据武招才办【2017】6号文件精神,自考毕业生,可凭毕业证申请落户武汉。
其他:
学生毕业后可报考研究生、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或出国留学等。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9号
邮证编码:430205
招生咨询电话:1770723150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