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单招对象为符合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第十五条 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须分别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社会*及农业农村*进行认定或资格审核,企业在岗人员由相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材料(如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
第十六条 体育特长类考生的特长项目为男子篮球、男子足球、女子排球,需获得**主办的体育竞赛省级及以上前八名、地市级前六名、区县级前三名奖项或提供能证明具备体育特长的相关材料;艺术特长类考生的特长项目为播音主持、影视戏剧表演,需获得**主办的艺术竞赛(展演)地市级及以上奖项或参加省联考专业成绩200分以上。
第十七条 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代表队选手,或在校学习期间获*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录取到我校对口专业就读(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政策)。
第十八条 五类社会人员考生及体育艺术特长类考生在报名前(2022年3月6日17点前)、*考生在2022年3月7日—15日期间将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提供给我校就业与招生工作处(敬业楼101室)进行资格审查。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并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在单招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考生可于2022年3月7日—14日通过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我校,不接受现场报名。
第二十条 填报我校志愿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及同等学力考生、退役军人考生、体育艺术特长类考生允许在所有专业组中任选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不分专业组,所有专业内调剂);社会人员考生允许在五个专业中任选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五个专业内调剂);应届中职考生根据其专业大类在一个专业组内选择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同一专业组内调剂)。在报名系统中多填专业视为无效。
第二十一条 单招考试费(80元/人)缴纳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17点前,*考生无需缴纳;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我校单招信息网。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或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于2022年3月18日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就业与招生工作处办公室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