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15个专业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 根据我校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按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46.5%的比例申报2022年高职单招计划,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2022年单招总计划为1650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实际收费按2022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10人,专业由考生在上述专业中任选(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培养项目除外)。
高职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志愿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人数实际情况,按各考生类别(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分别确定上述各类别考生的录取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