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师由*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评价。
证书颁发单位概括
*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其前身是原国内贸易部、原国内贸易局所属的"*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03年更名为"*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批准(劳社部函[2003]138号文件),*商业联合会管理的事业单位
职业概括:
酒店管理师是指具有现代酒店管理素质,掌握现代酒店管理全新理念和丰富实战经验的酒店管理人才。
酒店管理师除了自身专业性外,还应该具备酒店管理的综合能力,包括酒店的客房管理、餐饮管理、康乐管理、市场营销、经济预算、成本控制、企业文化等等。
职业等级:
划分三个等级:三级、二级、一级
报考条件:
酒店管理师三级(具备下列条件者)
(1) 经正规三级培训结业,年龄需满18周岁以上。
酒店管理师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者。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证后,经正规二级培训结业且年满18周岁以上。
(3) 中等职业学校对口专业*或已毕业学生。
(4) 高等院校*或技校5年制高职班*对口专业学生。
酒店管理师一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二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