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1. 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一般程序。
填写开户申请书、提交证明材料和印鉴卡片—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银行审查—开户后备案或核准后开户。存款人应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对其出具的开户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写开户申请书,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银行应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符合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开户条件的,需要*人民银行核准,银行应及时将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相关的证明文件和银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经其核准后办理开户手续。*人民银行应该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准予开户的决定。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不需要核准,应在开户之后的5日内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2. 存款人的预留签章。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存款人为个人的,其预留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3. 账户名称、存款人名称与预留银行签章中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应当保持一致,但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没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有例外情况存在。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依法可使用简称的,账户名称应与其保持一致。
4. 注册验资资金或增资验资资金的退还。存款人因注册验资或增资验资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后,需要在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届满前退还资金的,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的证明;无法出具证明的,应于账户有效期届满后办理销户退款手续。
5. 银行结算账户的信息查询。存款人可以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或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在提交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后,使用密码查询其已经开立的所有银行结算账户的相关信息。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存款人账户信息资料发生变化和改变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具体包括:存款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的变更。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与2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报告。
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的证明文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1. 撤销事由存款人因开户资格或其他原因终止银行结算账户使用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存款人应申请银行结算账户撤销的事由包括: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有本条第(1)、(2)项情形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2. 撤销手续办理
*种情形:存款人主体资格终止的,即发生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或被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存款人申请撤销基本存款账户的,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应自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撤销该基本存款账户的情况书面通知该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其他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知存款人撤销有关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存款人主体资格终止后,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当先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将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银行得知存款人主体资格终止情况的,存款人超过规定期限未主动办理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手续的,银行有权停止其银行结算账户的对外支付。
第二种情形:因地址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银行在收到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后,对于符合销户条件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理撤销手续。存款人需要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在撤销其原基本存款账户后10日内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在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除应根据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外,还应当出具“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
3. 其他注意事项
未获得工商行政*核准登记的单位,验资期满后应向银行申请撤销注销验资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资金应退还给原汇款账户。注册验资资金以现金方式存入,出资人需提取现金的,应出具缴存现金时的现金缴款单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存款人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银行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注明销户日期并签章,同时于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报告。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为自愿销户,未划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