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资助政策:
(1)助学金和免学费
就读中职、五年制高职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助学金和免学费。五年制高职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前三年按照中职学校的资助政策执行。
助学金资助对象
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所确定的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全省享受中职助学金地区
云南省共有91个贫困县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纳入了助学金资助范围,具体的贫困县名单省招考院已经刊登在了《云南招生》(中职计划版)一书中,各位考生和家长可以自行查询。
助学金资助标准
助学金主要是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免学费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的学生除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免学费标准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及其价格主管*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学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全部学费,学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2000元,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责承担。
(2)省*奖学金
中职学校特别的学生可获得省*奖学金
申请省*奖学金条件
省*奖学金是为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由省*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中职学校中全日制*及以上学生中特别的学生。
申请省*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省*奖学金名额及奖励标准
中职学校省*奖学金全省每年奖励名额为1000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
(3)其它资助政策
在执行中等职业教育现行免补政策的基础上,云南省财政对到承担试点任务的学校(26所)就读,并纳入普通全日制学籍管理的迪庆州、怒江州农村户籍(含农转城)学生给予生活补助。
承担试点任务的这26所学校是:迪庆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怒江州技工学校)、泸水县职业技术学校、兰坪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云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云南省水利水电学校、云南商务信息工程学校、云南工艺美术学校、云南建设学校、云南省化工学校、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昆明铁道机械、大理护理职业、云南省玉溪技师(玉溪工业财贸)、云南交通技师、大理技师、云南铜业高级技工学校、云南技师、云南省林业高级技工学校、云南林业职业技术、云南省曲靖应用技术学校、云南冶金高级技工学校、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昆明高级技工学校、保山高级技工学校、云南省华夏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补助条件
*起点在校期间学年、第二学年的中职学生和高中起点在校期间学年的中职学生。
补助标准
在执行中等职业教育现行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每生每学年再给予2500元的生活补助。
(4)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
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范围,并对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施"雨露计划",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已享受每生每年2500元的迪庆、怒江州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全覆盖生活补助试点政策的学生不再重复享受此政策)。
学校拥有一支的教师队伍,拥有*职教和一批省级*带头人。高级讲师、讲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会计师、经济师、职业指导师、国际商务师,硕士研究生等占教师总数的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