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考研还是在职考研,都需要了解天津财经*法律硕士复试
1.2011天津财经*经济研究生报名
不知*分天津财经*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办法2011年*统一考试复试分数线已公布,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考生的考试成绩,现将我校复试工作办法公布如下:1.复试内容和方法1.外语听力:满分30分左右,考试时间20分左右。专业综合课笔试:满分150分考试科目:已在当年招生简章中公布。考试时间150分钟。综合素质面试:满分90分(1)专业素质和能力(50分)(2)综合素质和能力(40分)(4)外语口语水平考试:满分30分2.复试期间安排1.资格考试:(1)考试时间: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综合素质和能力(2)综合素质和能力(2)考试地点:天津财经*西院综合楼116;(3)考试内容:①考生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000-5:000)
毕业证书待入学后审核)④英语六级成绩单(425分以上)原件及复印件;(4)交费:每人交90元复试费,不收现金,用银联卡刷卡。(5)收到复试通知。2.体检:(1)时间:4月14日上午8:00;(2)地点:学校卫生院(西院)3。复试时间:(1)4月15日下午2:00-2:20外语听力2:30-5:00专业课笔试(2)4月16日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口语水平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资格考试当天通知。3.复试规则1。复试范围根据初试上线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2.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课成绩+外语听力成绩+外语口语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总分(满分800分)=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300分)。4.录取和调整原则1。研究生录取应坚持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缺乏和按需招生的原则。复试成绩不合考生不合考生。根据各专业的调整,计划人数依次录取。3.合格学生不足。未达到招生规模的*,可以在校内外合格学生相近专业进行调整录取。调整后的学生必须符合我校复试的相应要求,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对于确实难以调整学生的专业,可以适当考虑在本专业录取。5.我校2011年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1)学术类型:1。我校各*复试分数线:经济学(不含金融学。工业经济学。统计学为55/83/375;管理学(不含会计)为55/83/358;其中会计专业为55/83/392;法学为45/68/325;文学为55/83/363;理科为40/60/295;工程为40/63/350。2.通过*线但未达到我校以上*复试线的考生,请选择向校外调整。3.金融、工业经济学、统计学初试成绩达到我校经济学。
但是没有达到所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选择自愿参加我校复试。对会计专业初试成绩达到我校管理*55/83/358分数线,但未达到所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选择自愿参加我校复试。上述考生复试内容为*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后,按总分排名,并根据剩余招生计划数依次进行校内调整,剩余招生计划以外的考生,则需自行选择向校外调整。志愿整时间为4月13日资格考试。四、报考金融、工业经济、统计、会计等专业的考生考生可以调整学术型专业有政治经济.西方经济.世界经济.国民经济.财政.劳动经济.数量经济.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五、报考金融专业的考生可以调整的专业学位硕士有金融硕士.保险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报考工业经济学专业的考生可以调整的专业学位硕士有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报考统计学专业的考生可以调整的专业学位硕士;报考会计专业的考者可以调整的专业学位硕士.资产硕士.资产评估硕士.税务硕士.税务硕士.税务硕士.税务硕士.税务硕士.税务硕士.税务硕士.税务硕士.税务硕士。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180的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研究生院会及时通知考生本人。2.对于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力的考生,以及在教学、科研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领域表现突出或做出突出贡献的考生,可以在复试中适当加分(分数不超过10分)。3.对于符合复试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会考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考试时间为每门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4.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研究生院。2011年3月31日,天津财经*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