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电算化如何建立规章制度?硬件、软件、人及管理制度是搞好会计电算化的四大重要因素。为加强会计电算化管理,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76年发布了管理咨询服务公司第4号《计算机应用系统开发和实施指南》。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于1984年2月、1985年6月颁布了三个有关会计电算化的《国际审计准则》,对电算化环境下的审计提出了详细具体的指导,对审计证据、审计软件、测试数据、计算机数据处理环境下的内部控制等,都给出明确的描述。我国会计电算化与国外相比起步较晚,会计电算化发展很不平衡。为了加强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软件,保证会计核算软件的质量,从而保证通过电子计算机核算生成的会计信息真实、准确,《会计法》作出了总括性的规定。《会计法》第十三条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财力状况,选择与本单位会计电算化工作规划相适应的计算机机种、机型和系统软件及有关配套设备,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