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定的贫困地区(以*文件为准)农村贫困的一、*在籍在校学生可享受助学金(相关资助执行新标准,期间如户籍变动,则随情况变更)。
(一)建档立卡家庭户:
(1)有扶贫办发放的"扶贫手册"或其它形式证明件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学生本人残疾:本人有残疾证;
(3)低保家庭学生:有低保证;
(4)孤儿:有孤儿证;
(5)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有供养证。
以上五类均需配合提供证件整本复印件、证件上户主的本复印件以及学生本人复印件。
(二)其他地区的一、*在籍在校学生按此比例进行评选(优先考虑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家庭无劳动力、收入低下的贫困学生)。
2、学校会设立"贫困助学金"、"学生奖学金"等对家庭贫困和在校学习、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提供帮助和奖励。
附:湖南贫困地区(具体以*文件为准)
邵阳市 | 新邵县、邵阳县、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新宁县、城步县、武冈市 |
常德市及益阳市 | 石门县、安化县 |
张家界及娄底市 | 慈利县、桑植县、新化县、涟源县 |
怀化市 | 沅陵县、辰溪县、溆浦县、会同县、中方县、麻阳县、新晃县、芷江县、靖州县、通道县 |
湘西自治州 | 凤凰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华垣县 |
株洲市及郴州市 | 茶陵县、炎陵县、宜章县、汝城县、安仁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