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通过美容除皱的岑女士(56岁)美容后却导致色素沉着,一怒之下将对其进行美容手术的北京东南医疗美容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5.4万余元,并返还冻存的原告“自体成纤维干细胞”。近日,朝阳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2005年1月,原告看到被告的广告称,该院开展一项来自法国全数字实验室与美国NASA(美国航太总署)合作的“欧菲斯”计划,是一种运用自体细胞除皱的技术。该技术在欧美*应用十余年,无排异,无副作用,无不良反应,是卫生*批准的临床应用单位。
为此,原告于2005年1月12日到被告处咨询,看到被告提供的宣传资料,称“该项目在卫生部组织的专家会上受到广大专家的认同,获*四项专利并经市卫生局正式批准临床应用。”于是,原告于1月13日到被告处划卡交费2.1万元进行除皱。孰料在第二次注射部位出现严重肿痛,而且出现多处水泡,故未进行第三次注射。后经被告多次治疗没有效果,面部原来皱纹处不但没有任何改善,反而出现多处长达4.5至8厘米明显的深色条纹,被其他医院诊断为色素沉着,给原告带来严重损失。
原告认为,被告的医疗服务存在严重欺诈行为,致使原告遭受接近毁容的严重损失,严重影响原告正常工作和生活,已构成违约,故诉至法院,以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