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厅〔200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部直属师范*:
从2007年起,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这是国务院重视、支持教育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目前,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临近,部分省市已进入考生填报志愿阶段。为确保做好部直属师范*免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实施。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和部直属师范*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要求,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认真制定招生实施办法,精心组织操作,确保部直属师范*免费师范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将部直属师范*师范专业安排在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提前批次进行录取,并安排好考生填报志愿环节相关事宜。今年已完成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的省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三、各省级教育行政*和部直属师范*要在免费师范生入学前,组织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并做好免费师范生入学报到工作。
四、在高校招生宣传中,各有关方面要加大对部直属师范*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招收免费师范生的深远意义、有关条件、具体程序和做法,切实选拔一大批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入读部直属师范*师范专业。
五、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和部直属师范*对免费师范生招生工作中有关实施及进展情况,请及时报告我部。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