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在经过了各种筛选环节后,*一个步骤就是录用与就职。人员录用是指对从招聘选拔阶段层层筛选出来的候选人中选择出的符合组织需要的人做出最终录用决定,通知他(她)们报到并办理就职手续的过程。那么,公司录用新员工原则是怎样的?
1.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指把招考单位、招考的种类和数量、招考的资格条件、考试的方法、考试的科目和时间,均面向社会公告周知,公开进行。一是便于使考试录用工作置于社会的公开监督之下,防止不正之风;二是有利于给予社会上人才以公平竞争的机会,达到广招人才的目的。
2.公平竞争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是指,对待所有应聘者应当机会均等,一视同仁,不得人为地制造各种不平等的限制(如性别歧视),组织的所有空缺职位向一切最合适的人开放,不管是组织内部还是外部的应聘者,努力为社会上有志之士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不拘一格地选拔录用各方面的优秀人才,以保证组织选拔到最满意的人才。
3.因事择人与因人任职相结合的原则。因事择人强调人员录用必须按照组织的人力资源招聘计划和岗位的特性招收员工,要根据职位的要求,知人善任,扬长避短,为组织招聘到最合适的人才并把他安置到合适的位置上。同时,还必须考虑每个人的能力特点、个性差异来安排相应的职位,做到“人尽其才”、“用其所长”、“职适其人”,以利于人的能力的发挥与今后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把因事择人与因人任职相结合,可以大大提高人力资源的利用率。
4.择优录用原则。这是人员录用的核心。择优就是要广揽人才,选贤任能,在甄选结果基础上为各个岗位选择一流的工作人员。因此,录用过程应是深入了解,全面考核,认真比较,谨慎筛选的过程。做到“择优”必须对照招聘标准,严格按照科学的选拔录用流程来操作。
5.价值观认同原则。价值观认同原则是指,录用时除了要注重考核应聘者的知识、能力、经验等方面,还应注意其价值观是否与本企业的企业文化所倡导的精神一致。这是因为各类员工的人格、思想上的非智力素质的差异,往往对日后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和工作业绩的创造起决定作用。
6.求职动机优先原则。在合格人选的工作能力基本相同时,候选人希望获得这一职位的动机强度则是做录用决策时所注重的一个基本点。研究表明,个体的工作绩效一般取决于个体的能力和积极性两个因素。如果两个人的能力基本相同,积极性却很不相同,那么两个人的工作绩效则差异很大。求职动机是影响新员工积极性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一般而言,已经辞职的应聘者的求职动机要强于应聘时有工作的求职者。再者,如果被录用,原来已经辞职的应聘者会比较珍惜新的工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