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查研究法
所谓调查研究法,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通过对资料的分析来科学地阐明管理过程状况和发展规律的一种研究方法。调查研究法的优点有四个方面。*,适用性广。调查研究是以间接的方式研究客观现象,而不是直接研究对象行为本身。客观事物纷繁复杂,有些客观现象不能完全被我们直接观察到,常常需要用间接的方法去收集资料,获得信息,进行研究。第二,效率高、范围广。调查研究可以不受时间、空间的条件限制,研究涉及范围广,收集资料速度快,效率高。第三,形式灵活,手段多样。调查研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去收集反映客观现实、符合课题需要的资料。调查研究既可通过访问、座谈、问卷等方式,向熟悉研究对象的第三者或当事人了解情况,又可通过测验、收集书面材料等途径来了解情况,从而掌握研究对象的现状和发展趋向。第四,自然真实、简便易行。调查研究在自然进程中收集资料,有利于了解研究对象的“本来面目”。同时它主要是通过考察现状而不是通过实验来进行研究的,因而不需要像实验法那样控制实验的对象,比较简便易行。调查研究法除有上述优点之外,还存在两点不足。*,调查研究旨在考察现状,是在自然进程中收集材料,而不是通过实验主动操纵和改变现象与变量,因此它不能确定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第二,调查结果的可靠性往往依赖于被调查者的合作态度与实事求是精神,常常可能出现主观偏差,而研究者往往难以控制这一点,由于调查是向别人间接了解情况,被调查者所反映的现象事实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决定了调查所收集到的资料的可靠性。在某些情况下,被调查者可能有意或无意地加入自己的主观臆想或偏见,而调查者却难以了解这种主观加入的程度,从而影响调查结果的可靠性。